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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0
最难的一件事其实叫随遇而安 - [移山之道(读)]
转自十二的博客
以前最无奈的时候,老人们劝慰说,随遇而安吧。每次听他们说这句话的时候,透着对人生的很多无奈感,但话轻飘飘到了年轻人耳朵里,哪里听得进去。那个时候,身边的人都在争,不争就是没出息没出路,随遇而安听着就像一种懦夫行为。
后来有个人跟我说,人活着就是每一天过,把每一天安宁度过就好。每一天是多少天,每一天都一样,多无趣。
我不敢说我懂了那些。但是至少我现在知道了,雄心万丈,可是每一天糊里糊涂的日子,才是懦弱而幼稚的生活方式。
好久没有坐晚上的公交车回家。那天在车上摇摇晃晃,想起几年前的夜晚,我也是那样坐在公交车上望着那些大楼里的窗口透出的灯光,心里想着:我什么时候能在这个城市有个属于自己的房子,有个自己的家。那时候真心以为很遥远,几年后实现的时候,却并没有像以为的那样激动和满足。
以前是以为自己有野心,但是处处都提不起精神摸不着门路。现在是野心没有了,只是希望自己能比以前的自己做的好那么一点,一年一年,就这样就好了。巴菲特说,最可怕的是复利。人生其实也不过如此。
这种转变,并非我自己遇到了多么惨痛的教训,是身边亲眼见到曾经那么幸运的人,到了中年一切重头开始,那种彷徨和失落,我见到,多么庆幸自己还年轻,还有时间一步步踏实的走。比起很多人更想快一点成为人生的幸运儿,我宁愿慢一点走。还有,随遇而安,不再强求。
关于我自己的生活和在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我很少提及。我住什么地方,我开什么车,我如何如何,这些都是我自己的事,我不需要说这些来证明,我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人,值得崇拜的人。因为我首先是一个真实活着的人,我身边没有任何朋友认为我与普通人有何不同,网络的关注只是人生的浮云而已。
有一些小朋友问我,怎样才能成为专栏作家。我只能告诉她们,写字这事,远不如过好自己的人生。在文字中造梦,生活中一塌糊涂的人,是一种最大的悲哀和不幸,在我看来。
我就是这样写着写着,写了五六年,就成了现在的我,仅此而言。你们不懂,以为写几个专栏或者有本书出出,是多么骄傲的事。写字在这个时代是个贫贱活,一本书卖一万册,扣税之后拿到的钱真真比我一个月工资多不了多少。它唯一的最大价值,就是帮助你自己活的更好、帮助别人活的更好。
只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很多事你已经怀抱最低的期望值,却还是很难实现。这就是人生,永远不可能按照你所以为的那样去发展。
11月。我重新回到格子间,回到曾经熟悉又陌生的环境中,开始朝九晚五的生活,不停的加班,脑子里停不住的思考很多事。她们说,你真是干一行爱一行。不,我对工作没有热爱。我只是爱我自己的人生,在我可能并且可以的时间里,做好我能做的事,看看这几年我是否真的有所提升,不虚我自己对我自己的认可。
如果选择了做,就好好去努力。虽然总难免抱怨,虽然此前或许并没有这个计划,虽然常常要说服自己为什么要坚持下去。
然而,这就是人生。所有人需要去学习并且不得不一直坚持去做、并且最难的一件事,只是这四个字:随遇而安。
三年前我喜欢一个词,叫长相守。我写到:长相守不止是个考验,它还是对抗,是争夺,是抵制。这三个波澜不惊的字,底下藏的何止是暗潮汹涌。
今天,我想写下这句话:随遇而安才是最大的考验。它是无休止的对抗、争夺、抵制之后,仍能怀抱最初的那颗心,好好感受这个世界,好好体会自己的人生,对自己的人生际遇不抛弃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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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仕泰多·布拉布殊夫 @ 三月 25, 2011
【原文首发于《我们在此地》,感谢作者“vangoghsmood”的原创分享!原标题《城市史读本》。曾撰文《最是春心寂寞时》】
若干年前,我对城市生活就有一种迷惑,我认为自己更喜欢乡村。每天睁开眼能看见窗外一片凝绿,闪烁的阳光。眼耳鼻舍身都沐浴在自然之中,四季花卉,颜色分明,当然乡人的短视和狭隘令人不快,但是我们在最初进入城市生活时,身心经受着不断的不适。
从某种意义上,近代以来,城市生活在向我们席卷而来,越来越多的人不由自主的选择了城市。同时他们并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近现代的中国在经历着一场城市化的变革,而每个在其中的人都被裹挟其中,面对社会的巨变,我们极少有招架之力,顺应这个时代普遍的价值观,并盲目的推波助澜,是大多数人的道路。同时我们极少会问自己,我们在做的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
近日读到《通往奴役的道路》,《城市发展史》(via:豆瓣)可以说打开了一些视野。
一般写城市史很容易写成城市政治经济史,或者变成城市建筑史。但是路易斯·芒福德却奇怪的抓住了城市本身,我又很难说城市本身是什么,只觉得他写的就是城市,写到表象,源流,机理,美学,哲理,全都具备了。这是难得一见的杰作,只是在写到当代城市时,同样显得束手无措与词穷。
从古希腊开始,古希腊的城市和乡村并没有太多区别,人们用步行几个小时便可以从城邦来到乡村。这确保了城里的人可以吃到乡村新鲜的果蔬,喝道泉水。吃过晚饭城里的人可以到附近的乡村开始一场冥思和散步。也有许多人在城市和乡村都有住所。古代的住所想见是很简陋的,城邦的房屋和街道并不比乡村更宽敞和干净。那个时候人们没有太大的城市和乡村相区分的观念。
希腊城市的公民可以平等参与城邦的治理,轮流进行议事,这确实是一种了不起的民主。只是这里的民主仅限于取得公民资格的人,其他一些没有公民资格的人是无权参与治理的。所以这里的民主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一种特权。路易斯芒福德解释说正是古希腊的这种将部分人排除出去的特权民主,导致了希腊城市的消亡。无论如何希腊城邦在人们的目光中,依然恍似逝去的荣光,对于部分取得公民资格的人来说,极少的饮食和清水,大量的闲暇时光,对基本问题的思考都是希腊城市胜于后来的其他城市的地方。
在城市史中始终不能忽视的便是理想城市,柏拉图的理想国,莫尔的乌托邦,以及霍华德的田园城市,是古典时代,资本主义初期以及现代城市中理想城市的折射。对于城市的建设是要以其内部生发的力量去进行,还是注意想象的力量,这个当中的平衡很难拿捏。从事实上看,这其中任何一种理想城市,都是对当时现实的一种反应,它更可能从属于自己产生的时代环境,是当时城市的一部分。
至于古希腊城邦灭亡的真正原因,书中并未给予揭示。然而继之而起的罗马帝国其穷奢极欲,残忍和病态却,已经难掩血腥之势,铺天盖地而来。关于罗马城邦给人印象深刻的是石头砌就的高大房屋,一些专供享乐使用的华而不实的设施,技巧聪明却又考虑不周的城市设施。罗马的澡堂,血腥的城市杀戮,成群结对的躲在底曾,被奴役的人群。
罗马城看起来是一副欢腾的地狱景象,工匠将聪明才智使用到专供贵族享乐之上,延误了技术发明的恰当使用。这会让人联想其古代中国,在享乐上的机巧和技术上的弱视。至于豢养一大批处于底层的奴隶专供劳役,又令人想起现代中国北漂族的地下室群体。路易斯曾讽刺当代的地铁,有将城市向底层发展之势,将人类生活引向缺乏阳光,空气的黑暗之处,是对地狱的翻版。这真是太有想象力的论述,不过仔细想想,芒福德对当代城市的弊端领会甚深,确实我应该是地铁的坚决反对者。
罗马城市是在军事强权的杀戮下建立起来的,反应了人类在脱离在最初的天真自然之后,由动物本质所爆发的力量。这倒是跟古中国的情况及其相似,在老庄的时代,人们思考原初哲理,战国以后强力统治世界。罗马造成的人间地狱情形最后在中世纪的神权中走向没落。中世纪宗教在人间的统治,又是对罗马现世享乐和残酷生活的逆反。俗世精神中发展出消极,退却,平等,忍耐的性格。一切被罗马时代造成的痛苦,都可能在中世纪找到慰藉之所。
芒福德盛赞了中世纪城市的美学布局。一种由人的身体同自然环境自适应的过程,不对称,状态随意,却最终实用的建筑和道路设计。遵循了最好的美学,这一点又似乎很可以跟中国的封建时代做类比,发展到无与伦比的审美,天人合一的普遍规则,同时以儒学,君权神授作为一种宗教的国家集权统治。中世纪的消亡非常明显,神权在俗世中造成了另一种特权,渐渐暴露出了人性固有的腐朽。随着商业的兴起,神权的城市让位给了商业的城市。
这样我们对古代城市便有了个大致轮廓,知道它的出现和消亡都是有内在的规律可循,每一个接下来的时代都是对前一个时代的逆反。在古代城市,城市和乡村,一个阶层同另一个阶层的对立还不是那么明显和激烈。接下来就进入同我们紧密相关的时代,那便是亚当斯密所说的:“被资本家所绑架的城市和国家”。原来商业的兴起和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并不是古已有之,古代城市从价值观上讲是抑制商业的,但到了近代商业的地位却发生了突变。那其中原因是什么呢?
在这本书里有解:人口的增加,剩余劳动力,技术的发展,生产率的提高,都造成了商业兴盛的条件。多余的劳动力生产出了无数可供人们消费的物品,而资本的本性便是无理性的追逐扩大化。这样的情况下,人们便被现代化大规模生产所绑架。商品代替了哲理以及宗教,取代了身体,自然,审美,成为了我们这个时代无形的帝王。
这便是现代城市的悲哀之处,人类发明了技术,又被技术吞噬。马克思在资本论里讲到“异化”,便是我们所处时代的最明显特征,人类正是在资本的无限扩张中,被机器异化。无论是我们所看到的变形金刚还是美国大片中所展示的生化危机。便都是对技术统治世界之后,所产生恐慌的逆反。

被城市异化了的人生(Photo by@kulucphr)于是现代城市所体现的各种问题便可得解,无限制的扩张所造成的地上建筑伤疤,没有房子的农民,被砍伐的树木。一座座模样完全雷同的街道和房子。工业化速度之下,被污染的城市,比古代奴隶城市多无数倍的被奴役的地下室阶层。
正如芒福德所说,“生产率越是高,人们被奴役的程度便越强。”在一味追求效率的驱赶下,现代城市正一步步将自己的境遇推向深渊。也许我们可以再引一句古老的格言,“日中则移,月满则亏。物盛则衰,天地之常数”。在每一种城市形态的最兴盛之处,同时就隐藏着它的最大危机。于是在后资本主义时代,西方国家开始霍华德的田园城市建设,人类在摧毁了自然之后,又开始用人工仿制自然。就好像是想用塑料花模仿鲜花,至少在英国已经做出这样的尝试。至于路易斯芒福德自己,也是一副焦头烂额,毫无办法的姿态。至于我们的国度,由于后发的时间,我们还处在破坏的时间,极少有人会在这个阶段开始反思。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我们也许便可以对许多模棱的问题,给出自己的判断:并不是城市化程度越高便越好,为什么古代城市会发展出审美的极致,正是由于技术的落后,大量的闲暇时间。我们恰恰处在技术帝国时代,那么该怎么做才能不被这巨大的建筑,可怕的地下铁路,越来越强的生产奴役和异化?至少在我,闭眼想到被超市琳琅满目的塑料包装包围的日子,便有种恐怖袭上心头。作为大时代中的一个不断被大多数人向前裹挟的一份子,我们所能发挥自主的空间几乎是不存在的。所能做的,不过是精神上的不合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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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9
各人选择的生活方式,各人舍不得的东西 - [移山之道(读)]
来自张佳玮写东西的地方
“这不是我要过的生活!我要过的生活是如何如何的!我好想改变,可是不能!”
“这是我要过的生活!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我不会放弃的!!”
“我也曾经有过想要的生活呀,但是我最后撑不住了,只好向生活投降了……”
“你应该过这样的生活呀,(省略描述若干)这才是真正的生活!”
可是每个人正过着的生活,都是自己选择的。
萨特说人有选择的自由,又说他人即地狱。借他这说法,往极端点,人的确是自由的。比如说,你在牢狱里等着秋后问斩。你可以选择等一个月后吃顿断头酒然后死,也可以选择逃狱——哪位说了,逃狱成功概率极低,而且抓住就当场斩首,断头酒和一个月时光都没了。这就属于后果,是你需要承担的。但理论上,你还是有选择的自由。
换个温和点的例子。五年前,我有个朋友陷于左右为难。爸妈逼结婚,他不愿结,真觉得生不如死。我在一边帮着出馊主意:“那就结呀!”“我又不想结!我跟那姑娘和那家都处不好。”“那就跟爸妈闹翻。”“那我爸妈得多生气啊,我妈心脏不好!”
最后他还是结婚了,挺简单:他最后还是放不下爸妈。他试图过沟通和说服,但用他的话说,“我爸妈不像你爸妈那么开通。”所以最后,他也只好这么做了。我说这个,不是想宣扬愚孝或包办婚姻可悲不敢付让爸妈心酸难过的代价,只想说明:对他来说,结婚很苦,但已经是可选择范围内的最优选择——比起让他那对无法说服的父母伤心断肠闹翻来说。没有完美解读时,人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
管仲有段名言:“吾始困时,尝与鲍叔贾,分财利多自与,鲍叔不以我为贪,知我贫也。吾尝为鲍叔谋事,而更穷困,鲍叔不以我为愚,知时有利不利也。吾尝三仕三见逐於君,鲍叔不以我为不肖,知我不遭时也。吾尝三战三走,鲍叔不以我为怯,知我有老母也。公子纠败,召忽死之,吾幽囚受辱,鲍叔不以我为无耻,知我不羞小节而耻功名不显于天下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
简单说:管仲以前做啥丢人事,鲍叔牙都不责备他,因为知道他做此选择,必有苦衷,必有舍不下的。
有句话流传过,所谓“幼稚的男人可以为梦想壮烈的牺牲,而成熟的男人则可以为梦想屈辱地活着”。当然这话未必精当。唐睢阳失陷,南霁云本来“欲将以有为也”——我理解是,他想留下命来,诈降,当无间道——但张巡喊他一嗓子“南八,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南八便慨然就死。这是南霁云的选择:他本来打算为一些高尚的目的屈辱的活着,但显然,张巡这一嗓子喊过,他宁愿干脆牺牲,不愿负了张巡。
所以,也有些男人壮烈牺牲,并不是因为他们幼稚。
世上南八这样的烈汉和睢阳这样的传奇很少,但大体上,众生皆苦,每个人都有些放不下的,有形无形的东西。佛家说“求不得”是苦,所以教人“放下”。但到那地步,谈何容易?
我有个很好的动漫控朋友,自己还没什么爸爸样子,就要了儿子。当了爸爸,忙得涛走云飞,寻一清闲下午看两小时漫画就是他人生至乐了,但时常求不得。跟他瞎聊时说,有法子没?有。
——当初不要孩子?那样会开心些,但长辈那边会有压力,自己也会觉得哪不对劲。
——对孩子马虎些?自己会对太太歉然,而且觉得很没责任感。
——所以归根到底,他说,养着孩子,累归累苦归苦烦归烦,但心情还算平静,没什么愧悔之处。当然他也苦笑:如果脸皮厚一点,就好了。有些嫁娶了非如意对象的人,是因为豁不出去和爸妈吵翻;有些在大城市拼命不愿回故乡纳福的人,是因为不想受“不甘心”的煎熬;有些敢于辞掉稳定工作去做点什么的人,是因为日夜被梦想与流逝的时间催逼不过。每个人的生活和苦衷,只有自己能完全了解。人生时刻在做选择,大多数时候又偏鱼与熊掌无法兼得。
所以,每个人此刻所经历的生活,都是自己选择出来的——每个人必然都有未竞的梦想,但实现那些梦想的生活,必然要舍弃许多现有的东西。
每个人所珍视的东西千奇百怪,子非鱼不知鱼之乐。我的某些朋友认为理想高于一切,我的另一些朋友认为父母比理想重要得多,我的一个朋友觉得开家西北风味凉皮馆比工作有意义得多,我还有个朋友觉得出国留学固然是好但她喜欢能够每天按时上班按时去某一家喝巧克力陪男朋友的生活。每个人所不肯放弃的东西如此不同,于是世界多种多样。
我一直尊敬对自己理想的生活方式(无论多么奇怪)持之以恒的人——实际上我自己有许多幼稚呆傻的理想一直在践行着——但用句菲茨杰拉德的话,“当你想批评人时,记住,并不是世上所有人都和你有一样的条件”,我觉得,过着违背自己心愿生活的人(为数不少吧?),说到底只是价值观不同。一个人肯放弃理想,并承担内心的失落感,一定是因为命运给他安排了更割舍不得的东西(比如,我那位被迫结婚的朋友,那对不那么好沟通的双亲)。也只有你自己知道,你自己的人生,自己的价值观里,那对你究竟有多重要。
这个世界并不公平,许多时候造化弄人还很混蛋。甘苦取舍,放不下的东西为何重要,有多难放掉,只有自己知道。弗罗斯特的诗说,“抱歉我没法同时选两条路”。无论你选择过什么或将要选择什么,无论别人或你自己偶尔也哀怨说你没选的那条路看上去如何动人当初应该如何如何或者将来应该如何如何,都没什么值得愧悔的。选择一种生活,就是选择了不去冒另一种生活的风险。无论他人或你自己如何说,你至少选择保留了一些你不肯割舍的某样东西。不管是父母、亲人、理想还是安全感,抑或是许多他人完全无法理解的事物。也只有你自己知道,你自己的人生,自己的价值观里,那对你究竟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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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大多数的伟大作品一样,《晚来寂静》的并无炫目的情节:以主人公夏冲的观察和亲历为线索,展现了从毛泽东逝世到北京奥运会举办三十年间人们的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晚来寂静》大概是所有中国小说中气质最接近西方现代小说的。不出所料地,典型的中国文学读者的脾胃难以适应《晚来寂静》的写作手法。不久前在微博上引发了一场不大的争论的毛利,她的读后感是这样的:“情节的贫瘠看得人触目惊心,他根本不会写小说,不会安排情节,没有叙事结构,人物形象薄弱”。一个敏锐而有修养的读者单从这种批评本身就能看出时下严肃文学阅读趣味的虚弱。单举“情节贫瘠”来说,实情是,任何臆造的情节都不可能比生活本身更奇特。展现世界的复杂性,必须的是真实,不是奇绝。我在q群上对毛利的读后感发了一条不大恭敬的读后感:一个十七世纪的读者读二十一世纪的小说。当时我没有写出来的恶毒读后感是:如果是一个欧美作家写出了《晚来寂静》,毛利也许根本就不会/不敢去点评它。
或许每个人在某个特定时期,都会像夏冲一样,发现世界似乎是怀着恶意并以某种具有讽刺意味的方法来统治我们的。这就是所谓“青春期”。使夏冲与众不同之处是他的青春期格外漫长:幼儿园的第一天,夏冲经历了人生第一次“寂静时期”,直至小说结尾,三十六岁的夏冲站在长城夕照下,“只想闭口不言,在这晚来的时候”。夫子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夏冲没有“立”起来,或许也永远不会“不惑”。“不惑”意味青春期的终结,一个人一旦停止思考“为什么”,他的生命之光也就熄灭。时代、文化和社会像小说结尾处孙小天的哨子一样嘟嘟响,要求我们“成熟”起来,而最可爱最有魅力的人往往是那些试图逃出队列的人:夏冲、霍尔顿、奥斯卡、庄周、高更、塞林格、毕加索。
夏冲的困惑在于,他想成为某人--“一个跟谁都不混在一起,不属于任何一个地方、不记挂什么人也没有任何人记挂的某人”。很明显这样的人并不存在。夏冲的理想陷入了悖论--一方面由于没有现实榜样可供定义和追随,另一方面这个理想本身要求不能追随任何榜样--不可企及又不可捉摸。如此一来,夏冲的悲剧与严竺、卢暮桥、陈垚、张然、蒋可们的悲剧表面上殊途同归,却有着更原初的推动力和不可调和性,其他人受困于时代和命运,而夏冲则受困于内心。李海鹏曾在博客中写过海明威和塞林格笔下人物的区别,夏冲大抵属于后者,他不知道自己想成为什么人,却知道自己不想成为什么人。当外部力量强行干预时,他或者伪装、或者对抗,冲突达到极致就是寂静,封闭和外部互动的一切可能,独与灵魂对话。
寂静是夏冲回应生活粗暴干涉的态度,也是借以达到自由的手段--“不跟任何人讲话,也对这世界视若无睹”--这是姥爷所教诲的“站着”;与之相对应的是血缘气质和夏冲最相近的乔雅,她的手段是把希望投射到儿子身上--“坐着”,其它人物不论自觉或懵懂,在现实的庞大和复杂面前,全都乱了形迹。夏冲的可贵可爱在于,即使不能夺取胜利,也绝不妥协,如果这是世俗眼中所谓的失败,他愿意永远做个失败者。
由于受困于本身,外部的任何积极力量只能成为夏冲的慰藉而不是救赎。戚敏之于夏冲,正如林黛玉之于贾宝玉,是爱侣和解语之花,戚敏在夏冲的生命中倏忽而至,给了夏冲“单纯无畏、充满生机”的爱,把他从危险和生活的污泥浊水中拯救出来:第一次遇到戚敏,夏冲整日坐在铁路桥栏杆下,想象着“迎面向火车走去,直到被撞倒在坚硬的路基上”。就在夏冲感到“心中有什么冰冷之物正在融化开来”之时,关于两人关系的叙述戛然而止,第五部戚敏再现身时,伊人芳踪已杳在异邦,爱情终究倏忽而逝了。正是在这令痴男怨女扼腕的处理上,作者高明而冷酷地表露了野心。他写到二人别后重逢,在冬天的冷饮店接吻:“就像是两个雪人的吻,青蛙王子和白素贞的吻--在覆满冰霜的森林里”。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两个孤独的人,正像相濡以沫的两条鱼,还是要相忘于江湖。夏冲心中的深渊,是爱情也难填补的。
《晚来寂静》的野心、情节并无特出之处,王朔、王小波甚至余华都曾尝试过类似的宏大主题,惜乎力有不逮罢了。让《晚来寂静》成为唯一的是它用现代小说的叙事手法讲述了一个残酷的浪漫故事。小说第一部分,作者用典雅文字写就的内心独白,是主人公夏冲的第三次寂静时期,距高一的那一次寂静已经相去十多年。只有这一次,是在懵懂中发生的,夏冲已经三十多岁,“活得不情不愿、不清不爽”、“僵住了”。他远涉川西,只是为了追寻“过去不曾看到”的那种感觉。终于,它在夜宿江边时重现了:奔涌震颤的江流带来的迟钝感,竟然和少年时铁路桥的震颤感在意识上混同了。这一点“震颤”,正如音乐上所说的“动机”,向贝多芬的“命运的敲门声一样,引领了整部小说。不难发现,同样的动机出现在了小说的结尾部分,夏冲的笑声中,寂静的震颤又重现了。而三段寂静时期(或许还有没写出来的第四次),是同一个主题的变奏。另外,开篇文字在小说时间上的换位――它的故事发生在1-4部之前――为它们奠定了基调。接下来呈现的青春、爱情、友谊、叛逆、时代变迁、事态更迭,笔调无论是轻快、戏谑、幽默还是激昂、躁动,都浸染了到了开篇时的忧伤和孤独。或许是为了加强这种效果,作者在开头部分使用了一段半文半白的文字。
夏冲聪明而敏感,不但是时代的参与者,也是最好的观察记录者。作者采用了第一人称和有限的第三人称两个视角,方便地在主人公和观察者的角度之间变化,就像交响乐中乐器的独奏和合奏一样。众多的人物的命运得以一一呈现。李海鹏做得如此巧妙,以致于读者往往在畅快淋漓的阅读体验中忽视了这种变换。要不断停下来,翻回去才能看清楚:在焦点不断的变换过程中,每个人独特的命运都形成了完整轮廓。作者的笔锋犹如手术室的无影灯,由于从众多广源从不同角度照射,所有的阴影都被消除了,小说由此变得充盈和立体。在“政治永远是政治”和“昨日的世界”两章中,这种焦点在各个角落呈现的手法运用达到了顶峰,如同一曲雅致的赋格,或者如作者在开篇即提到的塞尚的《田园》。“历史的猴子搞砸了它的演出,不说抱歉便匆匆跑掉了”,伟大时代以总以这种滑稽的姿态出场退场,沉浮其间的人物如同被破碎机吞下的石灰石,成了“吐出的石头大便”。多亏作者的精心安排,这些混同于整块水泥中的石头仍斑斑可辨。
毛利所谓“没有叙事结构”,只是一个没见过复杂结构人面对艺术品所产生眩惑感罢了。《日瓦戈医生》、《铁皮鼓》、《第22天军规》包括米兰.昆德拉都是这么写的,单线结构小说在国外都成恐龙了,咱们这的书评家还抱着不放呢。(顺便一提,第一次看南方日报上《晚来寂静》节选时,我脑子里就出现了《日瓦戈医生》中日瓦戈独自穿越俄罗斯的情景)
李海鹏文字的魅力在当代中国无出其右,即便在专栏这种局限极强的体裁中,他还是如同福音作者般写下了众多华美又逼慑人心的句子,到了《晚来寂静》,作者的诗意、风格化的文笔得到了尽兴的发挥,夏冲在雨中过河那一段,还有春天骑车去姥姥家那一段,嗯,果真是令中国身寸米青的才情啊。
如天赐一般,李海鹏和他的《晚来寂静》在这个深夏降临了,于是中国有了她自己的《铁皮鼓》。五月的一次访谈中,李海鹏语焉不详地说,他要写的是“关于人的灵魂的小说”。昨天花了一下午读完了小说,我想,这家伙真做到了。那个让人笑不出来的时代何其有幸乃尔,被作者如此优雅、敏锐地记录了下来--虽然他几乎不屑于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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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天心说,所有的爱情到最后都是这样,看到它的残酷,才懂如何相守。朱天心不是我的菜,但是我喜欢这句话。世间事大抵都如此。
《非城勿扰2》里面,王朔说,那是他半生对感情的领悟。“婚姻怎么选都是错,你愿意与我将错就错吗?”于是最后,舒淇放下不甘心,立地成妻了。那是因为她感受到了命运的无常吗?还是因为孙红雷死前对他们说,我看好你们哦。
我是不相信那个结局的。因为像梁笑笑这般的女子,可以有太多的选择,可以有太多的宠爱,她缺的不是被爱,她要的还是电光火石。在她们的眼里,那才是爱。
这世上的许多女子,她们的心智并不会随着年龄而增长。她们的爱情,只应该是粉红色。她们的爱情,可以忘乎所以、赴汤蹈火、天涯海角。那些为了相守,向生活向世俗投降的女子,是她们眼里抛弃爱情的懦夫。
有人求一个相守的男人而不得,有人可以挑来拣去却还是要蹉跎等待。爱情世界比财富世界,还要不公平的多。然而,相比起来,婚姻反而是大大的公平多了。
初入社会的小姑娘们,时常感叹,为什么某某老总、某某经理的妻子竟然是那样的一副尊容,为什么某某成功人士背后站着的却是如此学历如此品味的女人。
她们怎会想到,这就是时光的魔力。因为有一个甘愿平凡并给予他们温暖安定生活的女人,十年后,他们才成了如今的模样。而现在,太多的女子,并不愿意担当男人的垫脚石,成为他的养料,赌上自己的青春。
这是婚姻与爱情截然不同的成功定律。对爱情期望过高的人,往往很难走进婚姻。而婚姻里的成功者,一定必须要很坦然的向世俗投降。
所以,那些没有物质要求的姑娘,为什么那么难找到意中人,甚至比要求房产财产不动产的姑娘还要难。因为觉得自己高尚的无所求,因为无法摒弃自己的爱情理想,才更是看到太多的不顺眼,才更看到许多的没感觉。
我都不求你有房有车有存款了,你怎么还可以这样没气质、没文化、没内涵、没谈吐以及没情趣呢?因为不稀罕有钱有势有学历,所以可以说人家浑身散发暴发户的气质,所以才可以自以为自己更有品位、更有水准。
这世界上兼备内涵、谈吐、情趣的男人本来就没多少,因为在男人的世界里,从来不是以文化内涵情趣取胜。《让子弹飞》里,一把枪加一个委任状换一车银子,甭管谁比谁更无赖,甭管谁比谁没有文化,只看生死输赢,那才是男人的世界。你是选赢的那一个?还是选姿势帅的那一个?
“我想选很帅,而且最后赢了的那一个!”做出这样回答的人,通常都容易爱上别人的老公。她们都是无法甘心求仁得仁的女人,却又瞧不起那些已求仁得仁的女人。
已发《0755消费周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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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谢和张柏芝高调秀恩爱数年,却在有了两个孩子之后仍曝出了离婚的传言。娱乐版传的有板有眼,说是因张柏芝一直要求财产转到她名下终于激起小谢不满,已经闹到分居。于是乎,媒体蜂拥而上,继私奔之后微薄有了新的热点话题“你还相信爱情吗?”。
刘烨和谢娜分开,各自有了新伴侣,刘烨动作更是快到娃都生了。于是,很多人伤心的说,再也不相信爱情了。那么轰轰烈烈一副从一而终架势的姚晨和老凌也离婚了,女方继续奔着时尚ICON而去,男方好歹也登上了电视黄金档,互无损失。很多人伤心的说,还能相信爱情吗?
普通人总难免借由明星的悲欢离合感慨自身,虽然八竿子打不着。我有女友数十年都靠八卦杂志打发闲暇时间,说起明星富豪的前仇旧恨如数家珍,自己却一如既往的跳进解不开的纠结里。
你还相信爱情吗?你愿意和我私奔吗?这样郑重的话题,如今提起来像个冷笑话。某天,我问女友你还相信爱情吗?她突然一怔,然后笑着说,我很久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了。所以其实,一直问自己是否相信爱情的人,其实是对爱情给予最多希望的那一个。就像问私奔的男人,一定是最没有勇气的那一个。
感情这东西,没有定论。甲之蜜糖,乙之砒霜。你左右都看不上的男人,别人却很可能如获至宝。闺蜜说,她最憎恨的事,莫过于那些死缠烂打过的男人,总爱找机会出来秀圆满,而且还要强调是在被拒之后迅速搭上下一位。你问还相信爱情吗。不如问,现在谁还没有备胎。
有多少人一边暧昧一边相亲,有多少人订婚之前还不放弃出席单身聚会类的场合,看看有没有更好的出现。有人捏着一副牌,不知道该打出哪张,留着哪张才是赢。有人用心无比,到最后手中空空,连个像样的吃饭看电影的陪客都找不到。说什么灵魂伴侣,只会被看成是不切实际的空想份子。大家关心的是,你什么时候能实际一点,可以有几个人拿出来比硬件看软件,最后帮你选到一个综合分数最高的那一位。
就像流行的相亲节目,选不选得到合适的不重要,重要的是站在台上手握灭灯的权利。那些不管现实中怎样,到了台上变成所谓的公主,就极尽挖苦刻薄之能事,别跟我们说,你在寻找爱情。
爱情是什么,相信又是什么。全世界的文艺工作者都在拼命挖掘这个命题,不管靠谱不靠谱,不管观众是哭是笑,只要从里面挖到一桶金就好。它变成一种最实效的上位工具,它变成最容易表达却最不容易实现的事。
可是它原本不是人类最深沉的一种感情吗,它原本是那种可以让人类抛弃任何财富地位身份地域分歧的情感。所以,你是怎样的人,你的爱情就是怎样。你不相信自己,你的爱情也没办法相信你。你的爱情并不想辜负你,那不是它的本意。你相不相信爱情,对它来说都不重要,因为得失的是你自己的虚荣贪婪又或者卑微懦弱,而它的模样一直都不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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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7
王小波,一个过于正常的人 - [移山之道(读)]
作者:李银河
见到一篇写王小波的文章,我非常喜欢,转载一下(文章是小波的姐姐从美国发来的,不知作者是谁,无法署名,特此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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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一个时代的好与不好,我私人以为是这样的:好一点的时代,第欧根尼躺在桶里,让亚历山大给他挪开点别挡着光,能够获得尊敬;李白在酒肆里大笑吟诗,嘲弄首相与弄臣,君王含笑默许。在(可能)不那么好的时代,第欧根尼成了一个被嘲笑的浪荡子或者办公室职员,李白成了一个誊字员或者娱乐记者。
在以前那个时代,王小波这样的人写的小说,某段时间要靠大学生传抄和耳语来传诵。直到他故去,他的小说才能出版,而且,被许多的人误读,我不知道这时代算好还是算坏。
他已经有许多标签了。有许多美德和智慧值得赞颂。譬如,现在读《我的师承》和《寻找无双》的序时,那种谦逊与骄傲并存的强大气质,便可以使人不读其文便可知其人之雄浑。自由,诗性,精神家园。他身故之前,独自写着(我私人认为)伟大如语言巴别塔的《万寿寺》,独自造着青铜时代的伟大长安城。一如《黄金时代》后记里所提到的《印象·日出》。英国人用雾和笔画伦敦,他用字写一个超拔于现实的空中花园。
他是不是大师什么的,也是另一个话题了。对有些人来说,完美刻画时代之样貌是大师。对有些人来说,寻求语言的突破和重塑是大师。对有些人来说,悲天悯人的道出世界悲剧的真谛是大师。然而一如《寻找无双》序里所引的《变形记》之诗成大论而言:吾诗已成,不可毁灭。
我们可以读到他的早年小说。《这是真的》、《歌仙》、《绿毛水怪》这些东西。比起他故去前几年写下的不朽篇章,早年的小说缺一些火候。然而即便如此,你依然可以——或者是,我一厢情愿的看法——从早年小说感觉到他的与众不同。他的力量、趣味(一点可爱的恶趣味),对媚众形式束缚的挣扎,体现得极其明晰。就像一个健壮的男人被奴隶主限定了一种体位去从事毫无快感的性行为一样。到后来,拘束被打破了。他是行吟诗人,举重若轻了。可以在白天对每一处景致——或者他自己的想象——行吟,在夜晚轻松的使女子神魂颠倒。
仅仅把他看作一个卡尔维诺、莫迪阿诺或者奥威尔的模仿者显然是一种冒犯。不露痕迹的《黄金时代》修改了十年,到最后已经羚羊挂角无迹可寻的圆润。《万寿寺》依然有卡尔维诺、莫迪阿诺们约略的痕迹,但其内涵超脱出《寒冬夜行人》或《暗店街》了。他的师承能够被阅读和感觉出来,但他一一超越了他们。直到他强大得不可思议时,他的生命到了尽头。
我到现在依然认为《万寿寺》是20世纪最好的汉语小说之一。《红拂夜奔》和《寻找无双》既已将现实世界神话化后,《万寿寺》已经是在构造一个全新世界了。但《黑铁时代》那本书的问世可以使人们看到,一个能写出《青铜时代》如此恢弘之作的人物,也曾经在十多年前写过《三十而立》这类差距巨大的小说。事实上,直到他写出磅礴作品时,他还是没有令人敬畏的大师样子——他的小说使你产生敬畏感时总是无声无息。在你阅读时你感受到快乐,当你回味这种快乐时才陡然觉得:他居然可以让你保持如此之奇异的阅读体验。
只对我私人来说,他的书教会了我许多东西。《我的师承》里对翻译和语言的看法,他对于文体的看法,通过他才了解了罗素、马尔库塞、卡尔维诺、奥威尔、莫迪阿诺(最后这个名字我第一次看到是《万寿寺》里)、《太平广记》、维特根斯坦(这个名字我首次看到,也是从他一篇杂文里),等等。但到最后,他最可贵的地方是:
《万寿寺》结尾写:“人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需要一个诗意的世界。”
王小波的小说如果有个主题,那就是:一直在写智慧的遭遇、人的遭遇、人在异化世界里的遭遇。王小波的杂文如果有个主题,那就是反复告诉我们,理性、智慧、趣味这些东西是好的。他本人在不同篇目里都说自己爱吃爱玩,还想化做天上的云。他就像旁观陈清扬与王二做爱的那头牛一样朦胧与纯真。你能够感觉到王小波是个奇异的人——但那不是因为他本身奇异。
到后来你会明白,那只是因为他过于正常,而与这个扭曲的世界反而格不入——看过《红拂夜奔》的都明白。
雨果说到他理想的耶酥时说:“那还超越神——那就是人!”我想说的是,到了最后,王小波依然是一个正常的人,他一直倡导的并不太难,始终只是成为一个理性、有趣味、有自知之明的人。就像第欧根尼以及希腊的许多哲学家一样:他是一个过于聪明、过于健康(主要指精神)、过于理性、没有太被周遭异化,总之过于正常的人。
在黄金时代,王小波这样的人可以信马由缰的流浪和叙述。而在我们这样的时代(或者,他那样的时代)他才会显得有些那么奇妙和格格不入——就像王小波崇敬的那些诗人翻译家,就像《黄金时代》里与周围格格不入的陈清扬和王二,以及《红拂夜奔》里老了之后的红拂。重复一遍《黄金时代》后记里那段子:人们看到印象派画家画出紫色天空,便加以嘲笑。
而王小波之于我们的时代,就是那个明白真相,而且始终追寻蓝色天空的人,是曾经生活在这个时代的第欧根尼。








